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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存贷款基准利率、存款准备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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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年03月08日 00:00

为贯彻落实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保证银行体系流动性充分供应,促进货币信贷稳定增长,发挥货币政策在支持经济增长中的积极作用,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和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

20081127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一年期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各1.08个百分点,其他期限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作相应调整。同时,下调中央银行再贷款、再贴现等利率。

2008125日起,下调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大型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下调中小型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2个百分点。同时,继续对汶川地震灾区和农村金融机构执行优惠的存款准备金率。()

人民币利率调整表

单位:%

 

调整前利率

调整后利率

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

 

 

活期存款

0.72

0.36

三个月

2.88

1.98

半 年

3.24

2.25

一 年

3.60

2.52

二 年

4.14

3.06

三 年

4.77

3.60

五 年

5.13

3.87

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六个月

6.03

5.04

一 年

6.66

5.58

一至三年

6.75

5.67

三至五年

7.02

5.94

五年以上

7.20

6.12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五年以下(含)

4.05

3.51

五年以上

4.59

4.05

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存款利率

 

 

法定准备金

1.89

1.62

超额准备金

0.99

0.72

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贷款利率

 

 

二十天

4.14

3.06

三个月

4.41

3.33

六个月

4.59

3.51

一 年

4.68

3.60

再贴现

4.32

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