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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作息时间的通知

文章来源:银川公积金
发布日期:2011年02月10日 00:00

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错时上下班措施的通知》精神,经“中心”研究决定:

一、实行时间:2012年1月9日(星期一)起执行;

二、上班时间为上午9:00,下班时间为下午17:00;

三、实施范围:银川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分中心、办事处。

请互相转告。

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一二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