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
根据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职工工作地区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倍或3倍”的规定。经计算,2014年度,我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最高不超过3150元(个人和单位合计)。超过部分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