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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

信息来源: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23-06-05

银川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于1995年10月,2003年3月17日,成立了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银川市人民政府的正处级事业单位,并在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分别设立管理部(2009年12月经上级部门批准后更名为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2005年5月,宁夏煤业集团住房公积金正式移交银川中心管理,成立了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宁夏煤业分中心。

2011年6月,兰州住房公积金铁路分中心银川管理部正式移交银川中心管理,更名为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

2013年4月,“中心”根据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第16次会议精神成立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宁东分中心。

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是负责银川所辖县(市)、区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和使用。

目前,银川中心内设办公室、归集管理处、住房信贷处、基金核算处、监察审计处、信息管理处和项目贷款处7个处室,下设永宁、贺兰、灵武、宁煤、铁路和宁东6个分中心和1个服务大厅。共有在编人员43名,聘用人员62人。

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发展大局,坚持“便民、利民、为民、惠民”服务宗旨,认真落实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各项决议,住房公积金在改善城镇居民的住房条件,支持中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推动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管理中心先后被评为“自治区住建系统先进单位”“银川市文明单位”“全市政务服务先进单位”“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先进单位”“政务服务改革示范单位”;机关支部被授予“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团支部被评为“全区五四红旗团支部”;基金核算处被评为自治区级“巾帼文明岗”;服务大厅被评为“全国巾帼文明岗”“优质服务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