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心”今年5月份出台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这三类人群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及使用政策执行以来,近期平均每天前来咨询人员近达50余人。这项政策的实施扩大了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和受益群体。
政策规定:凡是在银川市辖区范围内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及在本市与雇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农民工(男性未满55周岁,女性未满50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均可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享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文件规定的权利。这三类人群在缴存住房公积金方面实行定额缴存,最高月缴存额不得超过银川市每年公布的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额。这三类人群住房公积金由个人全额缴存,月缴存额一经确定,原则上一年内不变,如需进行调整的,由个人缴存者填报申请,经“中心”研究同意后方可调整。
自该政策执行至今,这三类人群开户人数达370人,汇缴金额为76万元,其中,灵活就业人员占这三类人群的87%,个体工商户占这三类人群的11%,农民工占这三类人群的2%。近期,“中心”本部已经受理了一笔灵活就业人员因购房而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第一笔贷款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