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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工作要点

文章来源:银川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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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5-17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自治区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工作部署,抓制度强管理,控风险保安全,谋发展惠民生,落实用好用足住房公积金和信息化“双贯标”工作要求,稳步推进各项工作。现制定2018年工作要点如下:

二、目标任务(以管委会会议纪要为准)

1、实现当年住房公积金归集额35亿元;

2、个人贷款发放额达到24亿元;

3、个贷率达到78.43%;

4、个贷逾期率控制在0.2‰以内;

5、增值收益率达到1.2%以上。

三、工作措施:

(一)形式多样,载体丰富,宣传住房公积金惠民便民政策,扩大住房公积金影响力。

1、继续加强新闻报道、专题访谈等宣传方式,全面介绍住房公积金新政策推进情况;与银川晚报、新消息报联合,定期刊登住房公积金政策、信息、动态;登载住房公积金宣传标语、服务热线,并开辟住房公积金宣传专栏。

2、通过电视、报刊、广播、网络、微博、微信平台,公布住房公积金业务流程、审批要件、办理地点、办理部门和办结时限等内容。

3、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报刊,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开展住房公积金宣传,利用《中国建设报》等主流媒体作用,积极投送稿件;以市民大厅楼层多媒体显示屏为载体,滚动播放公积金政策宣传短片及住房公积金政策、办事流程;继续探索创新宣传模式,让住房公积金政策进单位、进社区、进乡镇、进企业、进楼盘。

4、利用公积金条例颁布日、消费者权益日、法制宣传日,深入企业、社区,走上街头进行面对面公积金政策解释咨询服务,介绍公积金管理工作情况,宣传公积金政策措施。

5、优化纸质宣传品的版面设计,及时对公积金建缴、提取、贷款等业务办理流程及资讯卡片等内容进行更新、补充。

6、创新公积金协管员培训和政策宣传形式,根据需要开展分批次、定范围公积金优秀缴存单位和优秀协管员表彰活动,强化协管员政策水平和能力,搭建良好的沟通宣传平台。开展考察交流活动,加强与兄弟省市住房公积金行业的交流与合作,扩大交流的深度与广度,重点考察借鉴住房公积金行业发展中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

7、收集整理影像资料,完成《住房公积金宣传片5》的拍摄制作,突出保障和改善整民生的工作主题,体现公积金人为民、务实的工作作风 。

(二)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8、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不断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催缴机制,继续探索网上申报基数调整系统的建立;加强日常催缴管理工作机制,及时督促停缴单位缴存。

9、研究出台与加快建立多主题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相适应的公积金新政策。对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进行梳理,结合目前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提取条件,简化提取要件,优化业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10、继续加大对中低收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支持力度,加强流动性风险管控,注重对宏观政策和房地产市场形势的研究分析,调整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科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支持合理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11、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流程,严格落实贷款业务委托协议,加强对委托银行的考核;减少贷款审批环节,压缩贷款审批时限。

12、推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合同统一文本,加大对各业务委托银行的检查抽查力度,防止公积金个贷风险。

13、不断强化贷款管理,落实贷款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控制贷款逾期率;适时开展信贷培训,提高信贷工作质量,树立风险责任意识。

14、加强与房产部门联系,应用信息化技术手段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效率。

(三)加快信息化建设,推进信息公开,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

15、加强与工商、社保、统计、房产、民政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及共享,实现与工商局的信息联网,动态掌握全市应建未建住房公积金制度单位情况。

16、加快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切实落实国务院“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信息共享机制,实现“让数据多跑腿,职工不跑路、少跑路。”

17、建立电子档案影像库,将归集、贷款、提取等业务档案纳入影像库管理,实现档案录入、查询、借阅、统计等操作简单、快捷、规范,提高业务办理效率。

18、继续推进公积金网上营业厅、手机APP及微信系统、短信服务系统“四位一体”的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功能齐全、使用便捷、安全高效的住房公积金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一体化的服务体系。

19、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规范信息披露主体、内容、时间和方式,丰富披露渠道,做好解读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切实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强住房公积金舆论引导。

20、加强信息系统管理维护和数据备份,确保数据及系统安全有效运行。

(四)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制度,高度重视风险防控。

21、深入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严格实行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和大额资金调度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和内部廉政风险防控自查检查,对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业务管理和规范服务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组织对廉政风险防控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确保管理工作及资金运行零风险。

22、进一步健全防范骗提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长效机制,不断探索印鉴核对、登记备案识别等防范骗提措施,严厉打击套取骗提行为;及时查处损害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权益的问题。

23、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根据投诉举报线索,快速响应,及时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住房销售中介机构拒绝职工购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问题,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住房销售中介机构违规行为。

24、严格执行《内部审计制度》,继续加强内部审计监督,规范内部审计行为,坚持问题导向,狠抓落实整改。

25、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任务,严格按计划推动落实,“中心”党组书记、主任与党组成员、副主任,分管主任与各部门负责人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书》,落实“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抓好督促落实。

(五)开拓思路,求真务实,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

26、按照稳步推进业务“大委托”工作要求,在服务大厅试行开办“大委托”提取业务,逐步实行委托贷款业务。

27、设立“党员示范岗”,践行“诚心、用心、贴心、舒心”的服务理念,营造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阳光、廉洁高效的服务环境。

28、固定专柜专人为办事群众打印《个人征信报告》,有效防范和降低贷款风险;进一步完善服务大厅叫号系统,避免重复叫号、跳号情况发生。

29、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与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结合,在继续保持国家及银川市“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基础上,不断进步,提高办事窗口整体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促进住房公积金服务标兵的不断涌现。

30、继续强化窗口人员服务意识,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严格落实服务承诺、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等服务制度。

(六)不断强化自身建设,找准工作结合点,切实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31、加强干部职工理论知识培训,组织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十九大精神系列学习活动;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培训,开展理想信念、廉洁从政等教育,突出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经常性管理;加强业务岗位技能培训,抓好与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业务知识、业务技能及对新政策解读的培训;加强会计人员岗位培训和档案管理、涉密部门人员保密知识的培训。制定全面系统的年度教育培训方案,继续开展业务人员轮岗和岗位知识竞赛活动,提高工作人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2、加强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结合“中心”工作实际,科学合理设置党支部,重新划分支部党员,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树立信念,学行统一,以学促行。深入开展“党员先锋岗”活动,激励全体党员争做“服务先锋”,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带动大家坚定为民服务信念,提高为民服务意识,全力营造起良好的服务氛围,不断推进星级党支部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创新能力,鼓励其立足于公积金管理工作实际和群众现实需求,不断创新公积金服务举措,努力打造具有公积金特色的党建服务品牌;根据市委组织部有关文件规定,全面开展科级干部竞聘上岗工作,在广大干部职工中进一步树立竞争意识、责任意识、危机意识,使“中心”各处室、分中心、办事处职责划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更加科学合理,为全面完成“中心”各项工作任务打好基础。

33、充分发挥好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把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干部职工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严格贯彻落实相关制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开展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活动,增强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把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纳入日常党建工作内容,做到党群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增强党建"带三建"工作的生机和活力。

34、继续做好帮困扶贫工作,以单位为依托,由党员干部带头帮,干部职工集体参与,抓好“献爱心送温暖”各项活动,落实帮扶措施,完成帮扶工作总结。

35、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的从政行为,自觉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书》,确保干部职工廉洁自律,干净干事;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工作纪律、考勤、请销假,确保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秉公办事、遵章守纪;深入开展市民大厅超五星级“标准化服务”,分批对各分中心、办事处前台工作人员进行礼仪培训,统一服务标准,不断规范窗口工作人员的操作行为,树立公积金人的良好形象;对特殊事件、特殊人群、紧急业务开设“绿色通道”,积极推行更加人性化的服务措施,营造和谐美丽的办事环境;继续开展“先进部门”及“模范岗”评选活动,对服务规范、效能突出、工作有创新、成效显著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严谨、求实创新、服务高效、文明和谐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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