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安排部署,现将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巡察整改情况公开如下:
2019年12月2日至2020年1月20日,市委第十轮第六巡察组进驻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巡察,并对巡察中发现的四个方面13个问题进行了反馈。我中心党组高度重视,积极推动巡察问题整改落实。截至目前,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11个,尚有2个正在持续推进整改,健全完善制度6项,问责处理11人,一把手约谈分管领导1人次,追回骗提住房公积金44.98万元,整改工作基本完成。
一、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完善公积金制度住房保障功能方面
1.针对“住房公积金各行业缴存公积金人数占比差别较大,扩面工作尚存较大空间”的问题。加大公积金政策宣传力度,制定公积金归集扩面任务,新增缴存单位380家,职工24663人。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责令7家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不按期为职工缴存公积金的单位限期改正。加快推进建立绩效岗位工作制度和扩面激励机制。
2.针对“政策制定未按程序报备审核”的问题。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建立审批、备案工作清单,严格按照公积金相关规定和程序做好报审、备案,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3.针对“便民服务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将永宁、贺兰、灵武三个分中心纳入所在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统一管理。拓展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手机APP功能。将贷款审批时限压缩在7-10个工作日内。
4.针对“内部管控压力较大”的问题。制定《住房公积金业务操作细则(试行)》,严格执行业务分级审批制度,建立违规提取公积金联合惩戒机制。制定《受托业务委托银行考核办法》《资金存储管理办法》,加强对委托银行的规范管理。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5.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开展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和公积金业务内部审计,修订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廉政风险防控等级目录。
6.针对“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不力,对骗提骗贷行为的相关审核监管人员未予以追责问责”的问题。制定骗提公积金追缴方案,定人定责限期追回骗提住房公积金11笔44.98万元。对骗提公积金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11名人员给予问责处理,对1名分管县处级领导进行一把手“问题约谈”。
7.针对“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的问题。立行立改了会计归档资料不全的问题。责令受托银行对4个银行账户15笔未达账项的问题立即整改。升级改造公积金软件系统,确保系统安全正常运行。
8.针对“窗口业务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制定并执行《住房公积金业务操作细则(试行)》,实现业务标准化管理。认真执行《政务服务行为规范》,严格执行每日巡查制度、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全面推行“预约叫号制”,提高服务质量。
9.针对“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严和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严”的问题。认真学习干部选拔任用相关制度规定,补充完善干部任用办件材料。完成2020年干部人事档案专审工作,查找补齐档案原始资料。加强干部出入境信息备案工作,建立出入境备案登记台账。
三、落实政治思想建设方面
10.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的问题。健全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最新发表的重要讲话等作为党组织会议“第一议题”。严格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强化党员干部理论武装。
11.针对“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制定党建工作要点和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健全完善党总支、党支部工作制度,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完善党员谈心谈话制度,规范主题党日活动程序,严格执行党费收缴规定。
12.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制定《意识形态领域舆情分析研判工作制度》和《党员干部使用微信十不准》。加强对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工作基本知识的学习培训,持续巩固从严整治共产党员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成果。加强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健全完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
四、落实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方面
13.针对“审计反馈问题尚未完全整改”的问题。建立催缴台账,加大对公积金欠缴单位的催缴力度。加强公积金银行专户管理,严格执行财政厅规定,完成5个银行分支机构资金账户的销户,缴存结算账户由原来的23个减少到17个。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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