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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顺利完成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工作

文章来源:银川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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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7-01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每年的6月30日是住房公积金利息结算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43号)文件要求,当年归集和上年结转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执行。  

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21年6月30日顺利完成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工作,共为全市435358名缴存职工结息2.13亿元。与去年相比结息政策无变化,所结利息比2020年增加0.16亿元,增长8.05%。所结利息已全部转入缴存职工个人账户内。  

缴存职工可通过登录银川住房公积金个人网厅,关注并成功绑定“宁夏住房公积金服务”(ID:nxzfgjjfw)官方微信账号或下载安装“宁夏住房公积金”手机客户端(手机APP),成功注册后查询个人账户结息数据及余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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