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市总工会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开展了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存缴情况执法检查,这是上海市连续第三年开展住房公积金存缴情况执法检查,不整改或拒不配合检查的单位将报送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新增缴存职工20余万人
据了解,在2013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市总工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首次联合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执法检查以来,今年是连续第三年开展检查。今年的执法检查中,检查小组将针对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不为职工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等违法现象进行严查。
2015年执法检查分为自查自纠和执法抽查两个阶段,检查中政府部门实现了登记信息共享,提高了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并且加大了事前政策宣传和责任后果的告知,递进式函告单位参加执法检查的通知,提高了单位对执法检查的配合程度。
执法检查目前已初显成效
据统计,至2015年9月底,已有5.2万家未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单位提交了自查表,新增缴存职工17万人,在已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单位中选择的2.2万家缴存人数与职工人数有差异的被检查单位,有2.1万家提交了自查表,新增存缴职工4.25万人,共计新增缴存职工20余万人。
拒不整改企业将面临重罚
据了解,在执法抽查阶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市总工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成执法检查小组,对未完成自查自纠的重点单位进行执法约谈和上门检查,现场查阅职工名册、工资报表等材料,责令单位限期完成整改。
对于经检查后仍不整改或拒不配合检查的单位,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依法做出行政处罚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将按照规定在上海公积金网上公开该单位名单,向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提供该单位的违规信息,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单位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