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紧盯“精、减、易”做文章,不断优化业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9月,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了“职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无须所在单位核实盖章”的新举措。该举措推出后,截至
9
月
28
日
,公积金窗口共办理提取业务7460件,审批金额1.587亿元,资金安全到位率100%,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精”就是精心优化流程。过去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到银行领取《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再到单位盖章,才能到公积金窗口办理审批,如需取现还得再去一趟银行,环节繁琐。目前职工只需持相关提取材料直接到公积金窗口申请办理即可,同时公积金中心还可将提取资金直接转账到职工本市同名银行卡,实现了公积金提取“一站式”办结。据统计,新举措推出后,职工从发起提取申请到最终审批资金到位,平均耗时不到原来的四分之一。
“减”就是简化办事材料。在提取审批中,凡是能借助信息系统完成实质性审查的,就无须职工再提供相关材料,做到能减则减。现在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只需本人身份证及相关必备材料,平均每笔业务较已往减少材料4份。原有提取申请中所必须的身份证复印件、提取申请表、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等要件均被取消。
“易”就是审批业务易办理。从方便职工的角度出发,公积金中心通过对业务审批系统升级改造,将审批环节固化为系统自动校验功能,窗口工作人员利用身份证读卡器和信息数据联查系统,即可完成申请人员身份以及提取资格审查。窗口办理单笔职工提取公积金审批时间平均耗时减少2-4分钟。在提高服务效能的同时,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受到广泛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