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分中心、办事处、各住房公积金业务委托银行:
根据2010年10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文件《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的通知》(银银发[2010]145号)文件精神,现就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0年10月20日起,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0.2个百分点,由现行的1.71%调整为1.91%。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保持不变。
二、从2010年10月20日起,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及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上调0.17和0.18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从3.33%调整为3.50%,五年期以上从3.87%调整为4.05%。
2010年10月20日前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在2011年1月1日调整。
特此通知。
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一○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