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室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各行业各条战线广泛开展“我身边的‘战疫’模范”推选活动的通知》要求,我中心将开展“我身边的‘战疫’模范”推选活动,现就推选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对象
(一)一线工作者。在疫情防控一线从事隔离留观、卡点检疫、人员排查起底、督促检查指导等工作的集体和个人。
(二)志愿服务者。在疫情防控中协助入户调查、社区值守、心理疏导、为居家隔离人员提供服务保障的志愿者。
(三)物资保障者。在疫情防控中,负责医疗防护、公共服务、业务运转等相关物资保障的集体和个人。
(四)组织领导者。围绕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破解难题、推动落实的各级组织和干部。
(五)社会贡献者。捐资捐物的集体和个人,自觉配合、主动参加、积极协助、事迹突出的个人。
二、推选条件
(一)模范集体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区、市党委和政府及“中心”党组工作要求,出色完成疫情防控任务,为取得疫情防控工作胜利作出突出贡献。
2、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四个决不”“五个凡是”“三个全面”“四个实行”和“十项措施”等要求,迅速落实疫情防控有关措施,有效防止疫情扩散,在隔离留观、卡点检疫、人员排查起底、督促检查指导、值班值守、物资保障、维护稳定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3、领导重视、组织得力、积极动员、行动迅速,在组织、指挥、协调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落实落细严防严控、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措施,为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扩散和传播作出突出贡献。
(二)模范个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四个决不”“五个凡是”“三个全面”“四个实行”和“十项措施”等要求,迅速落实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在隔离留观、卡点检疫、排查起底、值班值守、物资保障、维护稳定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2、坚持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工作,坚守岗位、恪尽职守,临危不惧、奋勇争先,一心为民、勤奋工作,起模范带头作用。
3、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组织领导、协调推动各方面力量投身疫情防控工作,为打贏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突出贡献。
4、识大体、顾大局,自觉配合和服务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参与疫情防控管理,影响带动身边更多群众投身疫情防控。
三、推选办法和程序
(一)组织推选。通过个人推荐、组织推荐,线上推荐、线下推荐,书面推荐、口头推荐等多种形式,以“中心”各部门为单位,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推荐,并提出初步建议名单报“中心”办公室统一梳理汇总。
(二)考察审核。由“中心”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处室对推荐人选名单进行考察审核,并提出正式建议人选后报“中心”党组审定。考察审核要坚持突出实绩导向,重点审核被推选对象在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特别要征求相关知情者的意见。推选对象为党员领导干部的,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组织、网信、公安、卫生健康部门意见。
(三)审定公示。初选对象经“中心”党组审定后,上报市推选办。市推选办在考察审核的基础上,研究我市拟表彰的模范集体和个人名单,经市委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并报请市委常委会研究后,在新闻媒体公示。
(四)表彰奖励。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市推选办从我市拟表彰对象中择优推荐上报自治区,接受自治区表彰;自治区推选办将从全区拟表彰对象中择优推荐上报,接受党中央国务院表彰。待自治区表彰会后,市推选办将报请市委和政府召开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表彰大会,对市级模范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四、推选工作注意事项
(一)此次推选重在过程,各部门要按照不限岗位、不限身份、不限年龄、不受名额限制的原则,以工作实绩、先进事迹作为主要衡量标准,做到应推尽推。同时坚持优中选优,防止过多过滥,确保推选对象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推选对象要注重面向一线疾控人员,非疫情防控一线的副处级以上个人一般不参加推选,尽量控制非疫情防控一线的处级干部推选表彰人数。
(二)办公室、信息管理处要扩大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把宣传工作贯彻于推选活动始终,于3月31日前在“中心”门户网站发布推选活动相关信息。
(三)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工作仍在进行中,推选结果分阶段报送。第一阶段,各部门于4月3日上午12点前先报送本部门推选出的先进典型。第二阶段,待全区疫情总体形势平稳后,按照市推选办通知要求,将新推选出的先进典型逐级上报。
(四)要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等评选中,对标条件优先考虑“我身边的战‘疫’模范”。
(五)推选办报送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应分别填报推荐表(附件2、3)。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我身边的战‘疫’模范”推选活动,切实增强做好推选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通过层层推选,树立先进典型,弘扬时代风尚,推动作风转变,广泛凝聚力量,进一步坚定信心、鼓舞斗志,营造万众一心、共克时艰的浓厚社会氛围,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全面小康决胜战努力奋斗。
(二)加强组织领导。“我身边的‘战疫’模范”推选活动工作在市推选办和“中心”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李勇卫同志统筹,办公室负责此次推选活动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任务落实等工作。各部门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在切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认真做好本部门推选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大宣传力度,把宣传工作贯彻于推选活动始终,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深入挖掘战“疫”一线的典型人物和事迹,教育、激励身边的人,进一步激发正能量、弘扬真善美,迅速掀起学习先进、宣传先进的热潮。
(四)杜绝形式主义。要在确保推选质量的前提下,坚决克服形式主义,最大限度化繁为简。各部门在受理群众实名推荐时,只需口头或书面提供推选对象基本信息和简要事迹,不得以群众提供的信息不完整、不准确等理由,忽视群众推选意见。推选对象详细信息和整体情况可在审核、考察环节中进一步补充完善。
(五)严肃工作纪律。在开展推选活动过程中,各部门及相关负责同志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联系人:曹欣 0951-5555989 18795089788
监督举报电话:0951-5555988
附件:1.填表说明
2.“我身边的‘战疫’模范”集体推荐表
3.“我身边的‘战疫’模范”个人推荐表
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