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组织管理力度,促使各受托银行认真履行业务委托协议,规范住房公积金委托业务,近日,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一步加强对业务委托银行管理,通过调整签约对象、加强考核督导,完善资金存储管理等方式,充分调动受托银行的工作积极性,切实提高其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更加规范高效。
一是调整业务委托签约对象。“中心”将原先与6家业务委托银行(中农工建交及宁夏银行)各业务经办支行签订业务委托协议调整为与各业务经办行的上级分行或总行签订委托协议。充分发挥各业务委托银行上级分行或总行的领导和统筹协调作用,便利公积金业务的通办。同时也为逐步完成住建部关于资金结算平台和“双贯标”对账户数量精减的要求提供保障。
二是完善受委托银行考核。重新修订了《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托银行业务考核办法》,根据实际工作将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信贷、核算、服务等业务内容细化,各相关业务处室每季度根据各受托银行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打分,将各部门打分情况汇总后除以业务代办支行数,得出各分行或总行考核得分,按分值排序,评出各受托银行等次,按照考核结果运用给予相应的奖惩。
三是强化资金存储管理。研究制定《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金存储管理办法》,建立完善定期存款择优分配机制。每季度末,根据委托协议、考核情况、资金存储管理办法制定资金存储分配方案,由6家受委托行书面指定其一家下属支行,做为公积金定存业务唯一承办机构,办理定存业务,使各受委托行实现“存款一把抓,任务再分家”,定期存款由分散转向相对集中的转变,便于资金的集中和管理,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也为下步完成减少公积金账户做好技术准备。
下一步,银川中心将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提高业务受委托银行的服务质量、工作绩效,促进与受托银行的业务合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