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宁分中心为永宁县高凤梅、王荣等57名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办理了公积金开户缴存业务。这是永宁县继公安协警、干警和环卫工人建立公积金制度后的又一大举措,从而为永宁县解决其他行政事业单位聘用人员住房公积金开了个好头。
根据自治区党委下发的《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建设的意见》中提出解决社区工作人员“五险一金”的文件要求,2015年3月,永宁分中心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提交了《关于在我县行政事业单位聘用职工中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请示》。并多次主动与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杨和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协调,将财政每年补贴公积金的资金情况一并测算上报。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从2016年1月起开始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切实保障了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基本权益,该举措充分调动了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对推进永宁住房公积金工作深入发展打下良好基础。